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召陵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6-06-16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1634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召陵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驻召有关单位:
《召陵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54

召陵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58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6〕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检查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我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查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转变。对违法用地严重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用地严重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验收。
二、检查对象
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省国土资源厅已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5月初,区政府部署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制定印发本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6年5月底前,各镇(街道)依据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数据开展核查,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行为组织查处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审核验收阶段。区国土分局于2016年6月5日前完成全区数据审核工作,区政府组织督导组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同时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并依据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2016年6月10日前,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镇(街道)初报数据审核和督查情况进一步进行整改纠正,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汇总审核后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数据成果和自查验收报告,接受市政府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纪检监察、公安、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城建、交通运输、农业、畜牧、林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共同做好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作为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负责,强化措施,及时整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漯办〔2015〕7号)要求,认真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区国土分局要做好图斑核查、案件查处、数据审核、成果上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制定警示约谈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15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确保将2015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格督查验收。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共同组成督查和验收小组,对各镇(街道)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在督查和验收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查处整改不到位的镇(街道),区政府将约谈该相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镇(街道)在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事求是,切实整改,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要采取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各镇(街道)数据上报须经本单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数据通过市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六)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将日常案件查处情况、台账数据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本辖区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对一直不能改变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的镇(街道),区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相应惩戒;对此类现象较为普遍的镇(街道),由区国土分局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区政府暂停该镇(街道)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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