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召陵区劳动模范的通知


日期: 2017-04-16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17〕13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荐评选召陵区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为激励先进,更好地发挥模范人物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强力推动召陵区“二次创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2017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劳动模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在全区工业、农业、交通、财贸、城建、科教、文化、卫生、政法等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教育工作者、科学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对象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勇于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加强企业管理,推动技术改革创新,发明创造,开发研制新产品、新工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苦、脏、累、险等平凡艰苦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4.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为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事业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增强民族团结,防范重大事故,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二次创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形象等重点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承担全区“六大攻坚”任务中,勇挑重担、创新工作、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
9在其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名额分配原则
本此全区劳动模范评选名额分配的原则是:1.优先考虑一线职工和农民,一线职工和农民所占的比例不低于评选表彰总数的50%,科技人员应占20%左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20%。2.重点倾斜在全区“六大攻坚”任务、“二次创业”和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不搞平均分配。3.注重劳动模范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劳动者都占有适当比例。
四、评选程序
1.基层单位推荐。被推荐的候选人经本单位民主评议产生。职工劳动模范候选人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农民和城镇居民劳动模范候选人经村民委员会、街道居民委员会讨论同意。然后,将被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报本镇(街道)、本系统(单位)劳动模范评审组。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系统(单位)劳动模范评审组要认真审核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及相关材料,并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评审组签署评审意见后,报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审核。
4.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提出劳动模范名单,报请区政府批准。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区劳动模范是我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评审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名额分配原则进行推荐。
2.评选劳动模范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
3.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被推荐为劳动模范候选人时,应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保障和工会等部门的意见。
4.通过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坚决防止和纠正评选劳动模范中的不正之风。
5.各镇(街道)、各系统(单位)于201746日前,将被推荐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和主要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总工会1110房间,联系电话:0395-2605669,电子邮箱:2601199@163.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区政府成立召陵区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主 任: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区总工会主席
委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区监察局局长
区信访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社局局长
区农林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区卫计委主任
区审计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区环保局局长
区总工会分管副主席
召陵区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漯河市召陵区劳动模范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漯河市召陵区劳动模范候选人审批表
20173月27



附件
1
漯河市召陵区劳动模范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系统或单位
所属单位
责任
单位
推荐
名额
区直工委
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办、农办、信访局、人武部、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机关事务局、发改委、区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局、农林局、水利局、畜牧局、文化旅游局、卫计委、审计局、统计局、安监局、人防办、食安办、史志档案局、行政新区管委会、林技站、农机站、供销社、市场发展中心、消防大队、国土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规划分局、房管分局
区直工委
18
政法系统
政法委、天桥公安分局召陵公安分局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政法委
6
工商企业系统
区内所有工商业户、企业
工信委
10
卫生计生系统
卫计委及所属单位
卫计委
3
教育系统
教体局所属单位
教体局
7
交通系统
交通运输及所属单位
交通运输局
2
环保系统
环保所属单位
环保
2
商务系统
商务局及所属单位
商务局
2
城建系统
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
城乡建设
2
系统或单位
所属单位
责任
单位
推荐
名额
城管办
城管办
城管办
2
两城同创办
两城同创办
两城同创办
2
环卫处
环卫处及所属单位
环卫处
2
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
建管委及所属单位
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
1
区人民医院
区人民医院
区人民医院
2
天桥街道
办事处
办事处及所属单位
天桥街
3
翟庄街道
办事处
办事处及所属单位
翟庄街道
3
东城管理
办公室
东城管理办公室及所属单位
东城管理
办公室
3
邓襄镇
镇政府及所属单位
邓襄镇
3
万金镇
镇政府及所属单位
万金镇
3
召陵镇
镇政府及所属单位
召陵镇
4
老窝镇
镇政府及所属单位
老窝镇
3
青年镇
镇政府及所属单位
青年
3





【责编:】 【审核:lhsl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