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20-11-02 来源: 点击:




召政办〔202032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漯河市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漯河市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2
 
漯河市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漯河市召陵区地处河南省中部,地形地貌特殊,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高氟、高盐、高污染现象较为普遍,为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防治对策,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根据《漯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一项非工程措施,其机制建设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关系到能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害,关系到能否切实地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需要,按照水利建设两个转变的要求,依据必须制定统一、协调、高效、科学的农村饮水安全预警和应急预案,以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调度。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贯彻落实不同等级的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及对策,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目标。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各级各部门把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鼓励发动群众及时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发生的隐患和问题,做到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大局为重,以解决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为先,以保证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对危及农村饮水安全的突性事件,各级政府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应急反应,按照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分工协作、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组织工作会商,启动相应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4适时监测,分类管理。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各级部门要随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督导、灾害防御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对发生重大饮水安全问题反应及时,科学处置,果断决策,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饮水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当本地出现重特大饮水安全问题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自然提升为全社会的中心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意见》《漯河市召陵区抗旱减灾应急预案》《漯河市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水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供水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基建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一切不可抗拒、预测的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情况
陵区位于漯河市东部,西邻漯河市区,东与西华县、商水县接壤,南和西平县、上蔡县毗邻,北有沙河傍境而过,总土地面积364.38平方公里,属沙颍河的支流汾泉河系,是汾河主干的发源地,支流有黑河、枯河、汾支等(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
召陵区属温暖性季风气候,冬季北方大陆气团不断南侵,寒冷干燥,夏季副热带高压北上,多偏南风,高温多雨,多年平均气温14.6℃,历年最高气温42.2℃,最低气温-15.9℃,年积气温5333℃,日照时数2228小时,无霜期222天,多年平均降雨量786mm,年最大降雨量1250 mm,最降雨量363 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降水量多集中在6-8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2/3,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120 mm,平均陆面蒸发量664 mm,干旱指数r=1.38,蒸发大于降水,气候偏干旱,旱灾发生概率较大。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召陵区下辖5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47.66万人,耕地面积39.2万亩,区划以来,召陵区经济建设得到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均纯收入得到提高,全区乡镇企业得到健康发展,农村经济初见规模。农业是召陵区的传统产业,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烟叶、瓜果、蔬菜为主,全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步伐较快,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小麦种植面积33万亩左右,经济作物面积18万亩左右,复种指数达到260%。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1.全区地表水量0.576亿立方米,浅层及中层地下水资源总量0.718亿立方米,扣除相互转化重复量0.250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03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17立方米,占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435立方米的1/2,占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200立方米的1/10
2地表水资源总量:过境河道每年平均径流量20.005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0.567亿立方米。
3水资源量0.718亿立方米,可采量0.554亿立方米,中深层地下水可供量0.165亿立方米。
4召陵区属贫水区,包括召陵镇、老窝镇和东城街道,地表水以下百米以内无砂层,地下水为裂隙水,水源补给困难。东南部为低洼易涝区,内有排涝河道枯河、小汾河、汾河、黑河四条河道穿过,地下水埋深较浅,属富水区及中等富水区。其中黑河承接市区排污水,水质较差。
5水质状况分析:我区氟水区主要分布在老窝镇、青年、万金镇一带,经过对老窝红石桥、青年砖桥取样分析,主要含氟指标均超过饮水安全指标。我区苦咸水分布较为广泛,各镇均有分布,经过对万金镇李庄、邓襄镇圪塔张取水样分析,溶解性固体超标,大于饮水安全指标。污染水主要分布在召陵镇、老窝镇部分村庄及黑河沿线的邓襄镇、万金镇。经过对召陵镇久寨徐、万金镇前崔取水样分析,耗氧量严重超标,高于安全饮水标准指标。
6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分析:全区被第四纪松散底层所覆盖,岩性以亚粘土、亚砂土、中细砂层为主,地下80-150米以内共有2个含水层,水量较为丰富,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适宜作饮水工程供水水源。浅层地下水及地表水污染较重,处理困难,暂不宜作为安全用水水源。
(四)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分析
根据水利部、卫健委《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标准体系》,经过调查走访和已有资料,结合典型化验分析,召陵区农村饮用水不安全问题主要是由于高氟水、高盐水及高污染水造成的危害。高污染水主要与本地地层原生氟的风化、溶解、淋滤、迁移和富集,随着长期的地壳运动及区域地质影响而形成的,高盐水主要因地层存在弱氧化和弱还原的沉积环境,出现了易溶和有害物质的积聚而形成,高污染水主要是因召陵区受漯河市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染的共同影响而造成部分浅层地下水环境严重恶化。
(五)农村饮水工程现状
召陵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始建于2005年,2016年实现村村通,截止2019年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投资约1.35亿元,共建成供水厂(站)50处,其中26处(含10处加压站)由区水利局水务管理中心管理,其它24处由水厂所在地村委会自行管理实现全区村村通自来水,供水人口38.87万人(包含部分经开区和示范区行政村人口),水费价格全区执行每吨2.5元,自来水普及率99%、自来水集中供水率98%。各水厂(站)水质检测工作按市政府文件要求由区政府委托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千吨万人水厂每季度一次,每年检测四次;其他水厂(站)第二、三季度各一次,每年检测两次。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饮水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召陵区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各镇(街道)也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
(二)职责
1.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是我区饮水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上级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负责有关决定、指令的传达和落实,制定本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演习和技术培训。
(2)及时了解掌握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统一协调水利、公安、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指导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全区饮水安全应急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统一向社会发布饮水安全应急信息。
(5)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技术救援任务。
2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区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负责村镇供水突发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除、应急加固、恢复重建等工作。
(4)负责协调发改、财政、水利、公安、城建、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5)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区水利、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负责全区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应及时掌握水质、水量的动态,当水量、水质不能满足需要时,立即上报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信息报告
供水单位及群众如发现供水过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和水质异样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向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及时受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预防工作
供水单位及群众应针对饮水安全程度、原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饮水安全监测网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随时对区内和可能影响我区的区外供水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水质水量监测数据等及时掌握,并预测饮水安全发展趋势,提出相应对策,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下发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大纲》及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因供水水质不达标、自然灾害、水源枯竭或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2万人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Ⅱ级(严重):因供水水质不达标、自然灾害、水源枯竭或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1至2万人饮水出现严重停水、缺水局面,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Ⅲ级(较重):因供水水质不达标、自然灾害、水源枯竭或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0.5至1万人饮水出现明显停水缺水现象,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Ⅳ级(一般):因供水水质不达标、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出现停水缺水现象,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2预警发布
当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发生后,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饮水事件进一步核实,并根据危害程度,确定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利用宣传媒体,如电视、广播、信息网络、通信宣传车等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对老、幼、病、残、弱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达到社会公众人人皆知。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结合召陵区实际,当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事件发生时,供水单位应在3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当调查清饮水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时,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并立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严重(Ⅰ级响应)、严重(Ⅱ级响应)、较重(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当农村饮水安全事件超出本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范围时,应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工作会商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会商,由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由区农村饮水安全指挥部全体成员、专家参加,明确应急事件工作开展程序,包括组织动员方式、动员对象、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各级专题会议的召开、通知的下发、抢修应急用水及物质设备的调送等工作。
2工作部署
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3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相关单位,要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方案启动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5宣传动员
当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或利用宣传媒体,电视、广播、信息网络、宣传车、标语等向全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多种形式的社会团体,对事故发生地的居民给与大力支援和救助。
(二)响应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饮水得到保证时,当地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六、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饮水安全应急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及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区级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阶段安排部署饮水应急工作,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协助灾区开展救援工作。同时,向市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传达上级对救灾工作的指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一)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调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四)应急队伍保障
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建送水队,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及时解决受灾群众临时性吃水问题及供水设备的维修问题。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器械等物资,及时赴现场救治和防疫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动,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区、、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上级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卫健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
八、附则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2日印发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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