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召陵区开展税收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7-04-11 来源: 点击:




 
〔20175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召陵区开展税收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现将召陵区开展税收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327

召陵区开展税收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挖掘税源潜力,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全区财税与经济协调发展,区政府决定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加强年”活动。根据《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注重实效、全面推进、规范管理、形成体系”的要求,建立“政府组织、财税牵头、部门共管、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机制,加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和征管机制,着力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建立部门间涉税信息高度共享、相互印证的财税管理机制,形成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社会各界参与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税收规范化管理、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税源普查征收
1.安排部署。召开税收加强年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区财政、国税、地税、房管、国土、规划、环保、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开展培训。普查活动开始前,对参加普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培训税法及税种征收知识,讲解普查办法、表格填写和注意事项。
3.摸底排查。抽调区财政、国税、地税、房管、国土、规划、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税源普查指导组,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对2016年以来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税源登记底册,弄清税源底数。
4.汇总清欠。税源普查结束后,分行业、分企业、分税种对纳税人和漏征漏管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汇总。税务部门依据汇总情况,集中清理欠税。在清理欠税的过程中,税务部门要建立欠税分户台账,理清欠税户数、欠税金额、欠税成因、欠税税种以及欠税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对有清欠能力的,要采取多种手段,加大清欠力度。
5.强化征管。要科学分析税收征管工作新形势、新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克服不利因素,挖掘税收潜力。要选择重点税种、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下大力气规范该税种或该行业税收征管秩序。要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等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的不法分子,做到查处一个,影响一片,达到震慑打击效果。
6.总结评价。活动结束后,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和各镇(街道)分别汇总分析各系统税收清查结果,将总结报告和税收清查统计表上报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年底考核主要依据。
(二)建立大数据平台
1.制定涉税信息基本目录。根据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制定的涉税信息基本目录,编制全区涉税信息基本目录,确定各单位涉税信息名称、详细内容、传递时限和工作规则,规范涉税信息交换的格式、标准,建立涉税信息综合资料数据库。
2.组建信息员队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和一名涉税信息管理员,按要求做好涉税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反馈等工作,保证涉税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3.推进涉税部门信息联网。要以区财政、国税和地税三部门之间信息的互联作为推动涉税部门信息共享的突破口,研究与省、市级对接技术方案,完善信息处理环节,推进所有涉税部门涉税信息衔接、数据采集。
4.开展数据信息分析利用。加强涉税信息数据挖掘、统计分析工作,利用涉税信息进行比对,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不足问题和税收征管漏洞。针对比对出的疑点信息,做好查证落实,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同时,逐步将涉税信息运用于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涉税司法案件查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财政资金安排等领域,做好财税收入预测、税收政策研究和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综合治税,是2017年区政府确定的财税管理重点工作,推进财税大数据建设有利于提升利用大数据有效处理复杂财税问题的能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二)加强协作。财政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在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工作。要将综合治税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综合治税工作提供保障。税务部门作为税收征管职能部门,要加大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和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力度,完善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执法部门及时依法惩处偷、逃、骗、抗等税收违法行为。其他成员单位要完善内部工作制度、负责审核缴税情况、及时传递涉税信息,加强协税护税工作。
(三)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强化税收加强年活动宣传,加大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工作的认同和关注,争取全社会对综合治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机制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和信息员会议,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解任务。建立涉税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涉税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按规定存储、交换、保存、使用,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将涉税信息用于履行职责外其他用途。建立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员单位涉税信息收集、交换、协税护税等履责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评估和通报,年终进行量化考核。对成效突出、配合得力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整改不到位、成绩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自纠整改,问题严重的启动约谈和问责。
附件:召陵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附 件
召陵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区国税局局长
区地税局局长
区工信委主任
区审计局局长
成 员:区监察局分管副局长
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天桥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召陵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发改委分管副主任
区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区人社局分管副局长
区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区水利局分管副局长
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
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区文化旅游局分管副局长
区卫计委分管副主任
区审计局分管副局长
区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行政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分管副主任
区国税局分管副局长
区地税局分管副局长
区国土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工商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房管分局分管副局长
天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翟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东城管理办公室主任
召陵镇镇长
邓襄镇镇长
老窝镇镇长
万金镇镇长
青年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信委、区审计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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