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18-10-19 来源: 点击:




召政〔2018〕17号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政务服务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持续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最佳营商环境,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漯政〔2018〕22号)有关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我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群众办事需求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以“一号一窗一网”为抓手,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转变作风,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打造“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营造便民、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统揽,以推进政务服务“五个一”为重点,在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服务群众“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上取得新成效,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全面优化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1.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门办”。以“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作为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拟定工作路线图和完成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从根源上破解阻碍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体制机制难题,全面杜绝“体外循环”和权力寻租,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努力实现“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改革目标。
  2.推进“一窗服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办”。
按照“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要求,探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后台无缝连接”的工作模式。
  (1)强化前台综合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业务类别,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投资项目类、民生服务类、社会管理类等若干前台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和发件工作。
  (2)规范后台分类审批。各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科(室) 作为行政服务大厅后台,专职承担部门事项审核、审批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做到行政审批职能到位、授权到位、人员到位。各进驻部门将事项办理“受理权”委托给前台综合窗口,实现“受审分离”。对申请材料较少、审批程序简单、审批标准清晰明了的即办事项,原则上进驻部门应授权前台综合窗口直接办理。
  (3)确保前后台无缝连接。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标准,认真梳理制定前台受理、咨询、流转、发件和后台审核、审批的标准文本,全程实行标准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建立健全前后台密切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畅通业务流转渠道,形成“互相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行政审批服务格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依托,强化前台后台、线上线下的无缝衔接、融合通办、全程监督,做到网上办和现场办材料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统一,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贯通、纵向横向联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供给模式
  1.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网办”。
  依托市政务服务网、政务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平合,构建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建立和完善事项目录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库,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7月底前全区全面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
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和其它单位重复提供。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要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实行网上预受理、网上预审查、网上告知、网上补正、网上查询、网上实时反馈,努力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提升群众办事便捷指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
  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于法有据地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源精准化管理,着力破解办事多次跑、资料反复交等难题。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自助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努力实现“一件事情、一次办妥”。积极推进无特殊环节的事项“即来即办”,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次数,让群众办事不跑冤枉路。
  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尽可能减少群众必须到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的到场次数,努力实现“一次办妥”。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压茬推进”的原则,每季度公布一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2018年7月底前,全面启动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列入清单的事项100%实现“一次办妥”。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奔波之苦和烦扰,使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明显改善。
  3.探索实行政务服务“一城办”。依托省市政务服务网,梳理能够在全区联网通办的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优化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资源配置,推进政务服务基层化,通过跨部门、跨层级的平台互通、身份互信、证照互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梳理界定,能够全区联网通办的审批服务事项,使办事群众在政务服务机构均可就近申办相关事项,最大限度地实现“同城通办、就近申办”,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便利。
  (三)全面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能力
  1.优化升级区政务服务大厅基础设施。结合“三集中三到位”和“一窗服务”改革工作的开展,对区行政服务大厅全面升级、完善功能,美化服务环境,提供温馨服务;建设完善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的实名认证排队叫号系统,设置自助服务体验区,实现“一号申请”;结合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打造集办事、查询、信息推送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着力提升用户体验度,推进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整合升级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系统、服务评价系统等资源,实现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异常信息提示等常规性工作的规范化、数据化、智慧化管理,提升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政务服务基础数据、过程数据、结果数据、监管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的采集、整合和深度分析,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展示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办事进度可视化。
  2、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依托省、市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资源,充分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业务数据实时共享交换桥梁,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提升,推进政务服务数据的“聚、通、用”,着力解决办事指南不精准、办事材料重复提交、系统数据不同步、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努力打造“办事指南精准化、数据服务智能化、业务办理协同化、便民服务基层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优化升级工作的统筹指导、组织实施、协调调度和监督考核,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和人员进驻,区编办负责权力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的调整、优化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优化升级的主体实施、电子政务平台应用工作;区发改委、区工信委负责牵头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对接工作;区发改委、区工商分局负责牵头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等业务板块并联审批流程的优化和运行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优化升级的目标和任务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本部门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升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机构人员,扎实推进落实。区直各部门要形成“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理念,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到中心带班指导,及时解决窗口为民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窗口服务办事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以区行政服务中心日常监督考核为主,区纪委监委、区考核办不定期监督考核为辅,社会监督、网上监督和舆论协同参与的综合监督考核体系。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借助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综合运用电子监察、群众测评、第三方评价等手段,对审批部门的审批时效、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日常监督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审批职能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实现政务公开、政务运行、政务管理、政务服务、政务监督全覆盖。同时,区纪委监委要对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支撑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优化升级工作进度,将政务服务优化升级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对区政务服务优化升级相关配套重点工程给予财政保障。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组建好“综合窗口”工作队伍,抓好窗口人员的业务和考核管理工作,完善中心学习、培训、管理、服务、监督等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大力支持。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部门派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年度考核以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主;各审批部门要选派优秀人才、业务骨干进驻中心,选派或调整派驻人员须事先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意见;区行政服务中心可以向组织人事部门和派驻部门推荐优秀派驻人员作为后备干部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和派驻部门在选拔任用派驻人员时,应书面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评价和意见,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任用派驻工作人员,为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2018年7月27日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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