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召陵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9-28 来源: 点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依据《河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60号)及《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漯政办[2022]31号)等法规、政策,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总体要求
《行动计划》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点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联防联控,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系统推进、早期干预”的原则,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确定了2022年至2025年主要任务指标。第二部分是主要行动,包括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五大主要行动。五大主要行动坚持三级预防原则,针对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防控提出防控措施,涉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支撑保障、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对保障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实施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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