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30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1﹞3号)要求,我局印发了《召陵区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定期督查和通报机制》。现将2022年7月—12月,经排查后发现的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未支付情况通报如下:
全区下半年逾期未支付项目合同2个,涉及合同总金额2966590元,逾期未支付金额2966590元,分别为:
一、召陵区中医院采购的“召陵区中医院智能化工程及智慧医院工程优化设计项目”,合同金额1579500元,未在项目交付之日起30日内未支付款项。
二、召陵区行政新区管委会采购的“召陵区桐柏山路35KV漯姬线拆改工程”,合同金额1387090元,未在项目交付之日起30日内未支付款项。
现责令以上被通报单位限期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各预算单位要树立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问责,确保供应商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与功能,为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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