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结果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01-06 来源: 点击: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通知要求,我局政府采购股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于2022年121日至1230日已完成对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2年度代理召陵区政府采购业务执业情况的书面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本次监督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对代理机构2022年执业情况,包括监督检查与评价两部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部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诚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代理机构均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财政局成立监督评价小组,对代理机构日常基础工作开展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抽取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代理机构对此次检查较为重视,能够对照检查要求进行自查,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大部分代理机构的招标评审程序运行较为规范,项目负责人均能有效参与项目实施,能在项目招标各环节做到有档可查,并依据规定对采购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予以公告,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但是仍然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急需改正和解决。

(一)采购文件制作方面的问题: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二)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的问题:个别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个别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未执行优惠价格扣除政策;分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没有体现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内容。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不规范,存在公开不及时和不完整的情况。未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享受扶持政策。
    (四)项目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部分代理机构档案保管场地不能够满足档案保管的需要档案直接存放于日常使用的会议室里或存放于个人办公区域,易和其他办公文件混淆,不利于档案保管。部分代理机构未配备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或档案室公开随意进出,不利于档案的保密且存在档案遗失的风险。

三、处理意见和建议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对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积极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中诚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二)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各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类项目的招标文件范本,不断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依法代理意识。规范开展代理业务,进场办理招投标事宜时,专职员应做到挂牌上岗,熟悉开评标流程,严肃代理行为。在办理代理事项时应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做到每个步骤都有据可查、内容完整,保证招投标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代理机构应提高招投标档案管理意识,重视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办公场地应配有专门档案室,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资料应准确完整,做到应填尽填,应签尽签,不漏项,不缺页,尤其是委托代理合同等资料在项目归档时不可或缺。  

财政局将依法择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并督促代理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各代理机构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内控管理,提高依法依规代理意识,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为打造我区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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