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0-12-17 来源: 点击:




        2020年12月17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报告

漯河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54号漯河市中心医院西侧

漯河市中心医院现有床位数1350张,本次扩建项目为漯河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漯河市中心医院内西侧,占地面积4830m2,设置床位数30张,主要设置漯河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业务用房。

1废水:本次扩建工程废水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臭氧预消毒后进入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A2O+沉淀+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预处理标准,COD和氨氮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入黑河。

2废气食堂废气经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噪声本次扩建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及电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医院四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扩建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实验化验废物、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医疗废物依托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实验化验废物废活性炭栅渣和污泥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暂存,定期交河南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医院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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