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08 来源: 点击:
二、办公地址
漯河市召陵区汾河路号309
三、联系方式
0395-2606655
四、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区实施科技创新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创新主体培育,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
(四)加强科研条件保障,牵头组织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建立完善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六)围绕重点产业、标志性引领产业实施区重大科技项目,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凝练一流创新课题。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全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推进全区技术转移平台建设。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牵头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工作,加强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建设。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统计和创新调查,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区科技组团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三)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在召两院院士的联络和服务等工作,推进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等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
(十四)承担区委科技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区委科技委员会授权,以区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开展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责编:】 【审核:lh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