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漯河市召陵区委政法委预算公开


日期: 2023-02-28 来源: 点击:




2023年漯河市召陵区委政法委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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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召陵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召陵区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召陵区委政法委2023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政法委概况

 

一、召陵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部署,推进平安召陵、法治召陵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研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全区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召陵建设、法治召陵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区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全区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政法委2023年收入总计1251.74万元,支出总计1251.7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76万元,减少5.5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单位部分项目将近结束,资金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政法委2023年收入合计1251.7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1.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政法委2023年支出合计125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1万元,占19.19%;项目支出1011.53元,占80.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51.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9.76万元,减少5.5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单位部分项目将近结束,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政法委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1万元,占19.19%;项目支出1011.53元,占80.8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召陵区政法委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4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29万元,占90.87%,公用经费支出21.93万元,占9.13%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2年减少2.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无购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2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结转重新下达的公车运行维护经费足够维持今年的公车运行维护。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召陵区委政法委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3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委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车辆0辆、老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委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委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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