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漯河市召陵区发改委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23-02-21 来源: 点击:




 2023年漯河市召陵区发改委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召陵区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召陵区发改委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发改委概况

 

一、召陵区发改委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我区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区财政、土地等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负责全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上级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录。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路。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全区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区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河南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中原城市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向我区安排的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召陵区发改委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召陵区发改委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委属事业单位预算。委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综合股、服务业发展股室的预算。

属单位包括

1、召陵区大项目评审中心;

2、召陵区价格认证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收入总计449.4万元,支出总计449.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22.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支出减少22.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压缩一般性支出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收入合计4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9.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支出合计4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4万元,占82.20%;项目支出80万元,占17.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发改委202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4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2.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压缩一般性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4万元,占82.20%;项目支出80万元,占17.8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4.83万元,占93.34%;公用经费支出24.6万元,占6.66%。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2增加0.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22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2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无购买车辆,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召陵区发改委2023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82.1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车辆0辆、老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召陵区发改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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