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2022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对接项目的 决 定
日期: 2022-11-01 来源: 点击:
召农领〔2022〕43号
2022年财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对接项目过程中,由于有些项目所需资金无法精准测算,导致对接项目资金金额和实际支付金额存在误差,为了保障2022年衔接资金全部拨付,需将已经对接项目剩余未支付资金进行如下调整:1、2022年台寺光伏项目剩余省级资金1.5194万元;2、202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市级资金0.283744万元,剩余区级资金60.9356万元;3、2022年坑塘治理项目剩余24.5521万元;4、2022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剩余资金5.117556万元;5、2022年产业就业扶贫奖补项目剩余资金20万元;6、2021年基础设施项目质保金剩余30万元;7、2022召陵区项目管理费剩余41.5218万元,合计剩余资金183.9302万元。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以上剩余衔接资金对接到以下项目:1、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44.1万元;2、2022年产业就业扶贫奖补项目25.281271万元;3、2022年小额贴息项目0.308867万元;4、2021年基础设施项目质保金32.752064万元;5、2022召陵区项目管理费14.99万元;6、2022年宠物经济园产业帮扶项目49.044948万元;7、2022年召陵区万金镇杨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45305万元,合计183.9302万元。按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公示公告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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