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24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办〔2021〕40号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老窝镇台寺村光伏项目的
批 复
老窝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2021年台寺村光伏项目已收悉,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实施台寺村光伏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
二、按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推进项目审批。
三、镇村两级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监督,加强项目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
【责编:】 【审核:魏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