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召陵区全面推行“村级扶贫专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2-25 来源: 点击: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东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召陵区全面推行“村级扶贫专岗”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实际调整后,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召陵区全面推行“村级扶贫专岗”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相结合,扶志与扶智相结合,结合贫困户分类评定结果设置“村级扶贫专岗”,让弱劳力和半劳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实现长期稳定增收。结合全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引领贫困群众有尊严地脱贫致富,激发内生动力,切实补齐精神短板,注重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推行“村级扶贫专岗”,提高就业脱贫覆盖面,杜绝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发设立扶贫专岗,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供适合的扶贫辅助性岗位,让贫困群众足不出村就业务工,获取相应报酬,实现稳定脱贫。
三、基本原则
——因需设岗。根据脱贫解困实际需求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要,全面、精准开发村级扶贫专岗。
——以人定岗。根据贫困人口劳动能力强弱和劳动意愿,有针对性地确定扶贫专岗岗位。
——精准安置。坚持岗位职责与上岗人员能力相匹配,确保人岗相适、供需精准对接。
——紧贴实际。在劳动年龄、工资标准等方面紧密结合农村实际,让扶贫专岗更方便、易操作。
四、主要内容
(一)岗位设置
村级扶贫专岗主要面向贫困户分类评定B类户中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镇(街道)指导村级通过“4+2”工作法设置村级扶贫专岗,定岗定责定工作量定报酬标准;可参考设置四类扶贫专岗岗位:一是村务服务类。设置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图书室管理、禁烧值勤值班等专岗(与人社局公益岗位、龙澄公司保洁岗位不能重合)。二是巡防巡护类。设置村内治安巡防、公共产业巡护、坑塘管护等专岗。三是是产业辅助类。针对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设置产业扶贫基地维护管理等看管类、辅助类公共服务专岗。四是互助照料类。设置助老、助幼、助患、助残等专岗。
(二)聘用程序
每年贫困户分类评定结束后,镇(街道)指导村级通过“4+2”工作法,确定扶贫专岗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并向区扶贫办备案。
(三)资金保障
资金主要来源于产业扶贫项目(包括区级、镇级、贫困村产业扶贫基地收益、光伏发电)资金收益,超出部分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解决。
(四)岗位管理
各村负责对扶贫专岗人员上岗前和上岗后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上岗前,组织进行针对性培训,以适应岗位需要。制定扶贫专岗考核办法,对专岗人员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积分,及时整理收集相关材料,建立扶贫专岗档案,确保真实、完整、全面地记录工作过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扶贫专岗工作机制。镇办负责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岗位开发,村级主抓信息收集、服务督导,形成领导有力、组织有方、服务有效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走村入户开展扶贫专岗政策宣传,引导贫困劳动力通过扶贫专岗就业。
(三)加强督导考核。对镇(街道)推行扶贫专岗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督查、通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脱贫攻坚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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