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


日期: 2023-07-10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年初以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案管职能作用,打造规范型、服务型、智慧型“三型”阅卷模式,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截至目前,该院通过“三型”阅卷模式共完成40余次律师阅卷工作。
 
  打造规范型阅卷模式。该院将律师阅卷相关制度“上墙”,并将今年新增律师阅卷的规定及时与各律所沟通,优化律师阅卷手续流程。为确保电子卷宗、光盘的查阅范围合法,防止律师泄密问题发生,该院通过详细告知律师阅卷的法律责任、对律师阅卷情况登记造册、在电子光盘上标注“注意保密”字样等方式,打造“事前告知、事后备案”的阅卷模式。
 
  打造服务型阅卷模式。该院着重在优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上下功夫,探索实行“现场解决、3日回复”工作模式,对阅卷律师提出的程序性、流程性等问题,现场能解决的立即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及时记录在案,确保3日内予以回复,同时畅通值班律师联系渠道,开辟阅卷绿色通道,保障值班律师阅卷权。此外,该院设立律师阅卷室,完善基础设施,为律师提供适宜的阅卷场所,创造良好的阅卷环境。
 
  打造智慧型阅卷模式。该院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手段为案管业务赋能,实现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的转变,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该院规范异地阅卷程序,针对外地律师因距离较远无法现场阅卷的情况,与当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联系,将电子卷宗通过专网推送至当地检察机关,实现律师就近阅卷。同时,该院积极推行互联网阅卷模式。律师提出阅卷申请,该院案管部门审核登记后将电子卷宗推送至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可凭检察机关反馈的密码登录查阅。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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